因为他救我于水火。
可一切,从一年前,林婉回国后,都变了。
不苟言笑的他在公司总是笑容满面,还打扮得很潮,引得公司里的女员工阵阵花痴。
堂堂公司总裁,染金发、穿低领衬衣去上班。
每次我一问,他就冷嘲热讽:“你真是刻板印象,谁说总裁不能染头穿潮牌的?
你要是受不了,大可跟我分手。”
其实不是刻板印象,是他真的变了。
我又何尝不知道,这一切都是因为他的白月光,林婉。
陆京泽、林婉还有我,是同一个大学的。
我都是经济学专业,在整个学院名列前茅。
但我的存在,更多是作为一个丑小鸭,衬托林婉的美丽。
以及衬托她和陆京泽究竟是怎样天造地设的一对神仙眷侣。
他们甚至约定以后一起打理公司。
而我,只能将对陆京泽的那份喜欢藏在心里。
但没想到,林婉在公司和个人中,选择了个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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