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天之后,苏曼再也没来吃过炒饭,我发的微信也不回。
没有条件就创造条件,我弄到了她们的课表,自己专业的课不上每天死皮赖脸蹭她们的课。
她认真做着笔记,低垂着长长的睫毛。
我坐在她旁边枕着胳膊看着她傻笑。
很快,我在追她的消息就传遍了全校。
苏曼,专业课排名第一,而我,如果论拼爹差不多也能排第一。
从这个角度看,我俩在一起还是挺般配的,但是苏曼显然不认同。
我身边那帮狐朋狗友也不认同,他们说我就是一时兴起,要换个口味试试,真追到手挺不过俩礼拜必分手。
可我认为我们是天作之合。
我那时年轻又自信,根本不懂什么叫挫败,她越拒绝,我越穷追不舍。
除了在寝室睡觉以外,基本所有时间我都黏在她身旁。
自从开始追她,我作息明显规律了,酒吧不去了。
以前泡网吧,现在也改成了陪着她一起泡图书馆。
直到她贫困生补助名额被导员的关系户抢走后,在她茫然又无助时,暴怒的我踹开了她们导员办公室的门,要回了属于她的名额。
苏曼终于向我低头了。
后来的我才后知后觉。
我得到了她。
也毁了她。
一直以来身边的朋友都以为我是一个玩弄感情的花花公子,实际上我有轻微的精神洁癖,我从未和任何一个女孩确定过关系,更别说发生关系。
苏曼是我的初恋也是我的启蒙。
无数个夜晚,我们在学校旁的酒店为爱鼓掌。
我们干柴烈火,不断拥有着彼此。
确定关系后的苏曼反而更主动。
她说她喜欢逗我,因为我傻。
后来同学之间开始流传,她为了钱被我包养。
可能是神经大条,也可能是作为富二代的底气,我从小到大都不在意别人的看法,苏曼不说,我以为她也不在意。
然而一颗种子,在不知不觉中已埋在了我们心里。
大三那年,我爸破产了。
我浑浑噩噩地把苏曼约出来提了分手。
分手格外顺利,就像平日里一段简单的对话。
我:一起吃饭去呀?
她:好呀。
她果断的态度像一根刺,狠狠扎在我的心上,以至于我对这段感情都产生了怀疑,难道她和我在一起真的是为了钱?
我爸给我安排了转学手续,实际是辍学而不是转学,这算是动用残存影响力为我留下的最后的一点体面了。
十年后,再次回到此地,我无片瓦遮身,蹬着小电驴送外卖。
看着大叔炒饭的身影,我一时有些恍惚,周围食客的喧嚣仿佛被一层无形的屏障隔绝在外。
时隔多年,他早已不记得我的样子,但我却一眼认出了他。
大叔似乎没有太多变化,依旧如当年一般壮硕,下巴上留着参差不齐的胡茬。
他的生意似乎不错,小小的店铺几乎塞满了客人,再也不必忍受刺骨的寒风在外面炒饭了。
就在我出神之际,一只手突然拍在了我的肩膀上,“小伙子,还有事吗?”
大叔笑意盈盈地递过炒饭,过了好几秒,我才缓过神来,“啊......没事,就是走神了。”
我拿着外卖像丢了魂,北方零下二十几度的寒风也没能打断我的思绪。
当年和苏曼在一起时的点点滴滴不断在我眼前浮现。
送完这一单刚准备离开,身后却突然传来一个声音:“诶?赵九州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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