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此同时我还联系了当时的搬家公司,给他们三百万让他们到时候直接在后天的网络上替我说话。
第二天我的律师已经为我搜集了完整网暴证据链,就连被告信息都替我准备好了。
我直接在官网上宣布明天要召开记者会。
第二天一早我就起来了,收拾完去到目的地。
路上全是人,就连门口都被记者堵个水泄不通。
我偷偷从后门进去,一切准备好就让人把记者放进来。
记者一进来所有镜头对着我,叽叽喳喳地问着自己问题。
我扶着麦克风说:我先说一下基本情况,然后给你们看一个东西,看完之后你们再提问。
见场面重新安静下来,我才接着说我给付许言之前是男女朋友关系,恋爱两年,他在一家公司上班后面我发现他跟一个女同事关系暧昧。
我三番四次提醒他,可他却没有当回事,到了分手的前一天他彻夜未归去陪同事去了。
我请问各位记者你们的老公老婆彻夜未归去陪一个同事,你觉得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吗?
周围的记者哑口无声,谁会不介意自己爱人跟异性单独在一起一个晚上。
那好,我接着往下说分手之后我让他来取回自己的东西,但是他带着同事上门为我解释,听到我要跟他分手,他立马就翻脸不认人打了我的东西。
我想请问一下各位记者,你们的前任把贵重物品都砸掉了,你会放过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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